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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2-02-21
2月13日下午,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在济南召开。作为典型发言的两个省直单位之一,刘勇毅副厅长代表我厅在会上作了《加强水利法规制度建设,保障水利事业健康发展》的发言。 近年来,我厅围绕保障水利事业健康快速发展,按照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,着力加强法规制度建设,推进依法治水管水,全省水利法制建设取得长足发展,为开创全省水利改革发展新局面、加快现代水利示范省建设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。 一是加快完善水法规体系,夯实依法治水管水基础。我省连续三年率先出台的《山东省农村公共供水管理办法》、《山东省用水总量控制管理办法》、《山东省小型水库管理办法》、《山东省胶东调水管理条例》等4个创设性立法项目,在全国产生了很大反响,成为我省水利工作的一大亮点。截至目前,我省先后颁布省级地方性水法规5部,省政府规章13部,省委、省政府重要政策性文件19件,基本建立起符合省情水情、比较完备的水法规体系,各类水事活动基本做到了有法可依。 二是健全完善执法组织体系,着力提升水利执法效能。着眼于加大水政执法力度、维护良好水事秩序,近年来,我们把建立和完善水利执法组织体系作为突破口,大力推行水利综合执法、部门联合执法和系统内部协同执法,全省已有8个市和90多个县实行了水利综合执法,建立水利公安派出所、水利警务室(区)等各种形式的联合执法机构114个,促进了执法效能的提高。 三是创新建立水利执法制度体系,确保各项法规政策落实。为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,切实做到有法必依,最近我们建立了水政执法巡查制度、水行政许可稽查制度和重大水事案件挂牌督办制度等三项执法制度,自今年起在全省全面实施,努力做到有法必依、执法必严、违法必究,保障水利改革发展顺利进行。